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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及具体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9     浏览次数:     来源:

海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流程

一、农户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流转费用支付方式等。

2.流转双方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由海安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制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由流转双方本人签字盖章。

3.流转合同签订后,流入方应将签字后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复印件报送土地发包方备案。

4.土地发包方收到流入方递交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样本)》。

2.如决定接受委托的,村集体应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并行形成记录。村集体应当在《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样本)》上签字盖章,并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将流转农户、地块、流转用途等基本情况,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上对外发布,并发布相关资格审查格。招标公告需要张贴在村务公开栏并拍照留存。

3.有意受让流转土地的,需在产权交易平台上注册交易账号并完成实名备案,然后在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公告的有效期内,提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承诺书》、经镇村盖章后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拟受让方资格审查表》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审核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最后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意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尽早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准时进入网上交易大厅进行交易。

4.县、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在公告期结束后,通过线上竞价的方式确定流转价格和意向受让方,交易结果在平台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拟订流转合同草案,经委托人(承包户)与意向受让方签字认可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