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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贷动力”变成带动力
发布时间:2016-08-16     浏览次数:     来源:农民日报

    张振中

    从借款无门到借高利贷,农民尝尽了借钱之苦;从小额无息贷款到“财银保”等各种形式的贷款,农民感受到了贷款之望。但从政策设计上,没有哪一种贷款产品能超越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因而汉寿等各地的率先试点无疑是破冰之举。

    然而客观来说,从惠农功能、实际效果而言,我们并不能盲目地自我夸大、陶醉其中,因为“贷动力”不能简单、直接地和“带动力”划等号。

    贷动力要成为“带动力”,首先要使这种贷款产品能受惠于更多的农户,受益的人群应该不是“资源性少数”,而是“普惠性多数”。从一些地方目前操作的实践来看,发现很多抵押人没有拿自己家里的经营权证抵押,而是只用了流转或其它方式承包的经营项目来做抵押。换句话来说,目前,真正能办到这项抵押贷款的往往是流转大户尤其是“特大户”,而一般的家庭承包农户甚至小规模的农业大户实际上很难真正享受得到。因此,我们既要倾力支持农业大户,又要顾及一般农户甚至是贫困户,像汉寿县一样把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与金融产业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撬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扶贫产业的信贷投放。

    贷动力要成为“带动力”,还要使这种贷款产品投放效果能“落地”,最终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彩,这一点在国务院“关于两权抵押试点指导意见”中有清晰的表述,要以有效盘活资源、资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所以,各地应有效引导贷款农户的产业规划发展,将贷款资金用在刀刃上;并且要追踪资金的去向用途、投入效果,让贷款资金结出“幸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