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艺娇
近几年来,围绕农村土地经营权制度改革,不少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改革办法,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出创新典型。然而,也有不少地方仍然存在着观望不前的情况。
在长期的走访过程中,笔者体会到,与平罗县的探索创新截然相反,有一部分的地方农业相关负责人抱着“不做就不会错”的想法,在农村产权制度的新一轮改革浪潮中不进而退,落在了时代的后面。
先让我们看看,平罗县是怎么做的呢?时间回到2013年12月18日。在这一天,平罗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成立了全区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了统一的产权信息共享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之所以说是关键性的一步,是因为此前村民们通过私下协商进行土地流转的方式,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主任徐春霞说,通过交易中心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的利息,远低于用资产抵押或联保的商业贷款利息,农民只要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再将相关手续办理齐全,3个工作日内就可拿到贷款,这给农户在发家致富的道路上从根本上破解了“融资难”“贷款更难”的问题。
确权颁证进展慢,农民流转纠纷多,企业融资无门路……这是目前很多地方真实存在的问题。面对摆在眼前的诸多困难,如果任由“不做就不会错”的思维带来改革停滞不前的后果,那么,这些问题将变为一把枷锁,长期禁锢当地的农业经济活力,拖慢发展现代农业的脚步。
目前,关于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盘活农村沉睡资产的问题,国家政策逐渐明朗。地方政府应该在相关政策规定的框架内勇于探索新办法、新举措,在摸索中谨慎前行,不只满足于做一个旁观者。只有这样,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才能充满活力,广袤的农村土地才能生机勃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