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现场会精神,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就当前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行动。各试点村要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和数据(包括村简介、图片、农户姓名、家庭信息、智能手机号码等),完成微信公众号的建立并发布信息。7月底前完成。
二是组织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廉政风险点。各村要按照县委农办统一设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排查表对照自查,报区(镇)审查,县组织抽查。各村在自查过程中排查出的风险点,必须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告。整改报告由村三个主要干部签字,明确相关责任。县镇村各留一份。7月底前完成。
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在省文件下发之前重点组织开展往来回收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涉及企业和种养殖大户欠缴的租金等要抓紧清理回收,暂不能收取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债权。要发放往来对账单,据不对账签字的,必须采取法律手段。要重点对捐赠资产进行盘点,及时入账。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按原计划开展全面的清产核资。9月底前完成。
四是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并组织检查,对未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合同进行清理,对相关村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7月底前完成。
五是对交乡代管款管理进行检查和清。对银行存款、银行定存、国投公司投资等资产要认真盘点,对区(镇)政府及融资平台投资要健全台账并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利息及时到账。对往来款要重点进行清理。7月底前完成。
六是组织开展第二季度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活动。必须将各村村民代表会和村务公开栏的照片上传,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阳光行动”试点村必须通过手机推送财务公开信息。7月底前完成。
七是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会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联合开展审计。年内审计1/3的村。12月底前完成。
八是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的“村务卡”试点工作。在开发区、高新区、滨海新区各搞一个村的试点。9月底前完成。
九是在大公镇开展村账村记及集中记账试点。12月底前完成。
十是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整合,形成政策性、操作性强、符合当前实际的三资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水平。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