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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霞 韩一军:看世界三种生产模式如何鼓励粮食生产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     来源:

从世界范围看,粮食生产大致分为三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大规模生产模式,以法德等国为代表的中等规模生产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小规模适度生产模式。为了鼓励粮食生产种植,各国在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加大科技投入等方面做了多方面努力,具体做法各具特色。笔者进行了归纳提炼,以飨读者。

  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美国作为大规模生产模式的代表,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出台了一系列与土地相关的政策与制度安排。例如,为了确保土地流转规范顺畅,规定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以书面契约为主的市场交易形式,明确写明土地所有权流转时间。如果签署双方不能履行契约,非过错方可以申请违约救济金,双方存在争议由法院来判定。为缓解农场主发展初期资金匮乏状况,美国建立了土地抵押贷款制度。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土地市场价值的85%,分为3-10年短期和30-40年长期贷款。为防止城市化发展对耕地的侵占,政府建立了土地发展权制度,向农场主购买土地发展权征购(PDR)和土地发展权转移(TDR),以保持土地的耕地用途。为改善耕地环境和土地质量,实施土地休耕保育项目(CRP)。针对土地流失或污染严重的农地,实施10-15年休耕制度,向土地所有者或经营者支付年度租金。同时在休耕期间对土地肥力进行保育的农场主进行额外补贴。

  法国作为中等规模生产模式代表,为促进土地集中采取了建立农业共同经营集团(GAEC),促使农场规模逐渐增加。规定农场只能由农场主的配偶或符合经营农场资格的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成员继承。设立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将小农撂荒的土地整合出售给大农场。同时设立调整农业结构社会行动基金,给予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业经营者优惠贷款和一定数量的无偿补贴。政府为购买土地的农场主提供低息贷款,鼓励形成适度规模的中型家庭农场。

  日本作为小规模适度生产模式代表,往往设立农地中介管理机构,加快农地向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者集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重点改造了原先面积小、不易进行机械化作业的水田,以标准化和规格化的新型水田为标准,大力兴修水田排灌基础设施,改善农田道路条件,提高农业自然灾害抵抗能力。

  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美国形成了集“农业教育-农业科技-农业推广”为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粮农提供全面的生产服务。其中由各州农学院提供农业教育服务,由联邦农业科研系统和州农业试验站及私营企业等提供农业科研服务,由联邦、州、县三级农业推广系统以及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负责农业推广。美国的私人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也相当完善,包揽了粮食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绝大部分作业。此外众多专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了包括粮食产品销售、购买、信贷、运输、仓储、灌溉等在内的全面生产服务。

  日本农协为种粮户提供了包括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式的社会化服务。统一购买农资等生产资料,为农民提供粮食生产、经营和技术指导,制定生产和产品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保证其产品销售。推进粮食加工业发展,建立完善仓储物流体系,采取共同销售、地产地消等多种销售方式销售粮食产品。近年来,日本推进农协市场化改革,促进各地农协在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价格、农资价格和生产服务上开展自由竞争,提升其以市场化方式服务粮食生产的能力。

 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美国实施新从业农场主和牧场主发展计划(BFRDP),为新从事粮食种植及其他农牧种植的农民提供教育培训、项目推广和技术援助等服务。欧盟出台“小型农场计划”,向选择参加该计划的农民提供不超过1250欧元的一次性补贴。欧盟还实施青年农民支持计划,一个青年农民可获得最长期限为5年的青年农民补贴。日本采取简化审批流程、政府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法人经营主体和年轻农民加入包括种粮在内的农业生产领域;以“周末”农业、“带薪”农业等形式鼓励城市青年重返粮食等产业,向45岁以下的新农人提供技能培训和生活补贴。

  不断完善补贴-保险扶持政策体系

  美国形成了牢固的农户收入安全网。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向市场化转型,设立了价格损失保障(PLC)和农业风险保障(ARC)项目。价格损失保障项目主要针对包括粮食等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时,政府根据价差进行补偿;农业风险保障项目主要是补偿生产者的收入损失,生产者可二选一。实施并加强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支付补偿政策,目的是当市场价格大跌的情况下农场主仍然可以拥有一定的来年生产启动资金。补贴资金分配转向关注中小规模农场发展。2014年之后规定了生产者补贴限额,最高限额为12.5万美元,促使补贴金额向中小规模农场转移。鼓励农场主以有机标准进行耕种。实施环境质量激励计划(EQIP),对处于转换期的粮食生产者提供补贴;实施有机产品和市场数据收集项目(OPMDI),为农户生产有机粮食作物提供市场信息。

  欧盟实施的支持政策包括:一是粮食生产支持补贴政策。为了保护耕地质量开展休耕面积补贴、为了保持耕地面积总量进行作物面积补贴、为了保持可持续发展农业开展生态环境补贴等。二是灾害保障体系。对小麦、玉米、大麦等主要农作物实行强制性保险,并给予保费补贴支持,补贴比例最高可达65%。此外,对农业保险部门实行免征财产和收入方面所有税收的政策。三是提供信贷支持政策。欧盟运用银行信贷手段,向农民提供大量优惠贷款。贷款利率比较低,银行的利息差额由财政负责补贴。

  日本的补贴保险很多。一是基础设施补贴政策。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于农民自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和基础性设施,政府给予农民90%建设成本的补助和低息建设贷款。二是耕地补贴政策。补贴农田扩并、休耕、耕地改良、绿色生产、粮食结构调整等。三是生产结构调整补贴政策。用于缓解国内稻米生产过剩问题,促进小麦、饲料米等战略性作物生产。四是构建“绿箱”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实施的农业直接补贴与产量和价格脱钩,以耕地倾斜度、有机肥施用量、农地维护及地域资源质量提升作为补贴支持依据。五是环境保护型补贴政策。对于削减化肥与农药使用量超过50%的农户及组织进行补贴。六是农机设施补贴政策。政府以50%的补贴额,鼓励民间购买农业生产机械和粮食加工机械。七是实行三级农业收入保险体系,即民间互助性农业保险组织从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组织联合会为成员组织提供再保险,政府提供二级再保险。

  不断加大现代科技在粮食生产中的应用

  美国在生产端,运用农业物联网实现从播种、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到收获的农业生产全程智能化监测和管理,利用大数据监测天气、安排生产计划、跟踪生产过程、预测农产品价格等。在经营端,农场主通过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实时掌握粮食生产经营状况。在信息服务体系方面,建立了从联邦到大区和州的农业信息化网络体系,种粮农户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

  法国主导农业数据库建设,构建了集高新技术研发、商业市场咨询、法律政策保障以及互联网应用等为一体的“大农业”数据体系,为种粮农户提供相关的农业信息。德国在粮食生产中应用广泛农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环保技术等,如把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等应用到大型农业机械上,在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下,实施粮食耕种、播种、施肥、打农药等田间作业。

  日本也注重连接物联网,目前全日本一半以上的农户选择使用农业物联网技术。还注重整合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专门开发了老年农户专用界面,开办培训班和增派农技指导员,传授粮食生产技能的同时,加强农业信息网络的教学和推广工作。建立了农业数据协作平台(WAGRI),提供气候、农田、地理信息等有关数据和系统,支持农民选择和利用先进的技术服务。同时,智能化集成技术贯穿于日本粮食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农业机器人广泛应用于粮食自动收获、运输等作业中;农业云计算主要用于分析气象数据、历史产量等;全程机械化贯穿粮食耕种防收全过程。

  国际经验带给中国的启示

  借鉴发达国家鼓励粮食生产种植的主要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一揽子政策,从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和能力、加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科技创新,健全包括补贴、信贷、保险等在内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分门别类构建农民种粮收入保障安全网,让农民种粮有奔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一是借鉴国际经验,持续推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种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保护,提高农业机械水平,夯实我国粮食生产基础和能力。二是加强土地保护,持续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面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三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做好田间精细化管理,节约成本,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生产经营能力。切实加强信贷担保服务。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和退出市场化机制,更好地保护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五是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粮食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建立完善的现代农机流通和售后服务体系网络,提高粮食生产农机服务水平。六是高度关注农民种粮收益,利用市场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粮食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建立起动态调节机制。稳定并优化种粮收入补贴政策,加快形成新型绿色生态导向粮食补贴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选择的粮食作物保险体系。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