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及最高限价的通知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离不开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离不开新型经营主体的辛勤劳动。但是,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少数经营者为了获得土地经营权,抬高土地租金,恶意竞价苗头初现,压缩广大经营者的合理收入空间,给粮食生产经营带来了隐患。
为了我市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各地应对今年从事粮食生产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指导价格和最高限价。全市粮食生产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为每亩900元左右。最高限价为每亩1100元左右,建议“东部”地区掌握在每亩1120元,“河南”地区掌握在每亩1100元,“河北”地区掌握在每亩1080元。各区镇、各村在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应当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可在上述建议价格基础上因地制宜,上下浮动,浮动幅度掌握在5%以内。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